依据我院医疗临床需要,现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咨询论证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报名。
1. 项目内容:
序 号 | 设备名称 | 数 量 | 预算金额(万元) | 备注 |
1 | 彩超 | 1台 | 150 | 可做心脏、血管、阴超、浅表。 |
2 | 酶标仪 | 1台 | 8 | 用于甲肝、戊肝抗体检查 |
3 | 腹腔镜镜头 | 1个 | 15 | 外科用 |
泌尿镜头 | 1个 | |||
导光束 | 1条 | |||
4 | 宫腔镜(带针芯穿刺针) | 1套 | 15 | 妇产科用 |
5 | 脊柱后路专用手术器械包 | 1套 | 3 | 骨科用 |
6 | 胰岛素泵 | 1套 | 4.5 | 内分泌科用 |
7 | 胃镜 | 1条 | 190 | 胃镜室用 |
治疗胃镜 | 1条 | |||
肠镜 | 1条 | |||
主机 | 1台 | |||
异物钳 | 2个 | |||
8 | 干扰电治疗仪 | 1台 | 10 | 骨关节科用 |
9 | 无影灯 | 2套 | 15 | 手术室用 |
2. 咨询论证需提供的相关材料
1、该设备在省内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
2、产品的介绍
3、产品的参数
4、产品彩页
5、产品的报价及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
6、公司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
(1)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;
(2)、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;
(3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;
(4)、该设备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;
(5)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(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),并加盖单位公章;
3、
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
致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(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):
我公司郑重承诺: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(包括复印件)均真实、有效、合法。如有不实之处,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特此承诺
公司名称:(盖章)
日期: 年 月 日
三、报名时间:
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止(逾期报名无效)
上午8:00-12:00、下午14:00 -17:00(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)
四、报名地点:
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五楼大办公室设备科
(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浔阳西路与泰山路交汇处)
五、项目联系人及电话:
俞骏 13340122562
六、咨询论证时间和地点:另行通知